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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縣歷年來勞動力人口皆為全國最多之第一大縣,為就近服務失業勞工及避免資源重疊,除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所屬板橋、三重、新店三個就業服務站外,
90 年 11 月起本府勞工局陸續積極地於北縣勞動人口密集、交通便利及都會型工業聚集的永和、樹林、土城、汐止、五股及淡水成立六個就業服務據點,以提供勞工就業服務及勞工法令諮詢;
92 年 7 月更推出全國首創的就業服務行動辦公室,以巡迴 29 個鄉鎮市的服務方式提供機動性的就業服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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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4 年 1 月 1 日在縣府的支持及勞工局的努力下,依據「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設置準則」成立了「臺北縣就業服務中心」,為除直轄市政府外,全國第一個自行辦理就業服務業務的縣市政府,並且將土城及五股就業服務「台」同時提升為「站」,結合既有的永和、汐止、淡水、樹林就服台及行動辦公室,連成本縣就業服務網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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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因應臺北縣升格準直轄市後,於96年10月1日起,原臺北縣就業服務中心更名為「臺北縣政府就業服務中心」,所屬職業訓練組及就業服務組亦提升為職業訓練課及就業服務課,期望藉由相關資源挹注,提供本縣勞工更完善之就業服務。 |
| 本中心更於97年5月15日及7月1日分別成立了新莊就業服務台及蘆洲就業服務台,往後計劃陸續擴編各鄉鎮縣市就業服務站台,以提供縣民最便利的全方位就業及職業訓練服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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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架構表 |
主任 |
承縣長之命及勞工局之督導,綜理中心業務,並指揮、監督所屬員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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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主任 |
輔佐主任綜理中心業務,並指揮、監督所屬員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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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業訓練課 |
多元就業開發、職業訓練及其他綜合業務等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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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業服務課 |
求職、求才登記及就業媒合、就業輔導、雇主服務、就業市場資訊提供、申請聘僱外國人之協助、特定對象就業輔導、失業給付申請及失業認定等事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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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業服務站台 |
本中心除前項各課外,考量本縣地區產業需求及人口分布,另設立就業服務站、台推動前項業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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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管理員、
會計員 |
本中心人事、會計業務由本府派員兼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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