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參加資格:針對參加就業保險或職業工會失業者、中高齡失業者、負
擔家計婦女、身心障礙者、原住民、生活扶助戶、急難救助戶、家庭
暴力被害人及更生保護人等特定對象,辦理失業者職業訓練,培養第
二技能。因資源有限,為避免資源重複浪費,本年度以設籍或居住台 北縣之民眾,且未曾參訓者為優先參訓,參訓學員在本年度內以參加
一班為限。
二、報名流程
(一)非自願性失業勞工:至中央所屬服務站台開立推介單,持推介單
至辦訓單位繳驗資料及證件辦理報名手續
(二)特定對象:攜帶身分證及印章至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申
請「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」,持投保資料表至辦訓單位
繳驗資料、費用及證件辦理報名手續。